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就业办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
实施方案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拓宽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继续学习通道,搭建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立交桥,学院决定2019年开展“中等职业教育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工作,为保证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院实际,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招生计划和专业
专业 代码 |
专业名称 |
直升专招生计划数 |
小计 |
普通类 |
单列类 |
总计 |
100 |
80 |
20 |
540301 |
建筑工程技术 |
20 |
16 |
4 |
560301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10 |
8 |
2 |
560302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10 |
8 |
2 |
600209 |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 |
20 |
17 |
3 |
610210 |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
10 |
8 |
2 |
630302 |
会计 |
10 |
8 |
2 |
630801 |
电子商务 |
5 |
5 |
- |
640202 |
烹调工艺与营养 |
15 |
10 |
5 |
注:原则上按计划数执行,实际录取时可根据上线人数调整。
二、报名条件及报名程序
(一)招生对象
符合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取得2019年准考证号的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并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中等职业教育在读期间的所有课程合格,达到所在学校及专业的毕业要求。所有考试科目平均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前20%以内(可不含最后一学期成绩),如果个别学生书面声明放弃报考,可顺次递补。
3.优惠政策:对于获得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职业技能大赛其他自治区级奖项的学生,在达到基本录取条件的情况下可优先录取。对于在校期间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或自治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一、二等奖获得者,可免试入学。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申请就读专业与获奖项目(或中职就读专业)相对应或相近的学生。
(二)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19年3月22日—3月26日
2.报名方式:各中职学校推荐
3.报名地址:各中职学校将推荐材料交至(邮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
4.学院初审:
(1)由推荐学校负责审核毕业生推荐材料,经初审合格的学生,需在申请人班级及校园内醒目位置和校园网上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2)各推荐学校校长要亲自对本校报名学生的申请材料把关并签字盖章。
(3)3月27日前,由推荐学校将审核合格的毕业生推荐材料(申请表、印证材料、公示材料)报送我院招生就业办。
5.报名申请材料:
(1)《2019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申请表》;
(2)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双面)、考生户籍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3)考生近期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照片背面备注姓名,一寸电子照片备注姓名发送至
67313532@qq.com);
(4)考生《***学校毕业生成绩表》的复印件(需加盖学校公章);
(5)考生毕业院校推荐公示证明;
(6)其他相关佐证材料(获奖证书、资格证书等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及公示
学院根据各中职院校提供的报名材料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能参加我院组织的面试,并于2019年3月28日在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参加面试考生名单(http://www.btc.edu.cn/)。
四、准考证发放时间及地点
(一)发放时间:2019年3月29日
(二)发放地点: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东校区(校本部:乌鲁木齐头屯河区兵友路45号)行政楼二楼招生办公室(205室),联系电话:0991-3967531、18999256599。
(三)领取须知:考生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个人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
五、考试时间及地点
(一)考试时间:2019年3月31日
(二)考试地点: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兵友路45号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详见网上通知)。
(三)考试要求: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六、考试方式
“直升专”选拔工作根据专业需要制定考试办法,对考生的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命题、考试与评卷在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我院组织实施并完成。
考试成绩由文化素质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两部分组成。我院考试采取面试的方法,试卷命题由学院聘请专家成立专家组,专家集体评分确定成绩。
(一)文化素质科目成绩
文化素质科目成绩统一使用在校毕业考试文化课成绩。普通类(单列类)科目为:职业道德与法律和两门专业课。
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直升专”学业成绩专业课程目录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课程1 |
课程2 |
540301 |
建筑工程技术 |
建筑工程制图与识图 |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 |
560301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电工 |
PLC |
560302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电工 |
PLC |
600209 |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 |
汽车保养与维护 |
汽车发动机构造与维修 |
610210 |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
图形图像处理 |
视频编辑 |
630302 |
会计 |
基础会计 |
财务会计 |
630801 |
电子商务 |
电子商务基础 (电子商务概论) |
图形图像处理 (美工) |
640202 |
烹调工艺与营养 |
烹调技术 |
饮食营养与卫生 |
公共课 |
职业道德与法律 |
(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
包括四个方面内容:①基本素质题,主要测试学生的思想品德、身体及心理素质、团队精神、特长等;② 文化素养题,主要测试学生的人文科学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③职业倾向题,主要测试学生的职业认知、专业认知、职业潜质;④方法能力题,主要测试学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创新思维的能力。分值比例院校自行加权比重,总分100分。
七、录取原则及要求
(一)录取原则
在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下,学院根据考生报名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情况下面试成绩高者有限录取。
(二)拟录取公示
经我院招生工作领导机构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将在学院网站公示。
(三)录取确认
4月3日学院校将拟录取考生信息核查无误后上传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xjzk.gov.cn),4月7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对上报的考生信息进行核对,随即办理录取手续(被录取的考生不能再被其它院校录取)。
八、组织管理及相关待遇
(一)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中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工作的通知》,已被录取的考生不能再被其它院校录取,直升专学生不能申请转学、调整专业。录取学生学籍注册及毕业证发放按照教育部及院校有关规定执行。
(二)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及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奖、助学金将按照国家准评定发放。
(三)联系方式:
1.招生咨询电话:0991—3967531、3972630、18999256599
2.学院网址:http://btc.edu.cn
3.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兵友路45号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邮编:830074
附件:
1.2019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申请表
2.自治区普通高考“单列类”考生情况登记表
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就业办
2019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