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职业技师培训学院
全国跨省单招院校
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兵团十四五重点升本院校
国家级综合职业培训基地
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基地
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一、学院简介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始建于1980年,是一所集多层次、多学科、多形式办学的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占地1134亩,总建筑面积30.2万平方米,现有在册学生13000人,教职工464人,其中副教授以上职称58人,讲师82人。学院有国家级大师工作室6个,兵团级大师工作室3个,享受国务院高技能人才特殊津贴3人,兵团突出贡献专家1人,2人分别获“中国技工院校优秀教师”“中国首届职业院校教学名师”称号,1人被评为“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个人”,1人获“全国青年技术岗位标兵”称号,1人获“西部技能之星”称号,4人入选首批“新疆工匠”项目,2人被评为“兵团高技能优秀人才”。
学院被批准为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基地,连续承办9届兵团职业技能大赛。2021年,学院入选首批全国急救教育试点学校。学院参加各级各类职业技能大赛,共获奖639个奖项,其中国家级技能竞赛297个奖项,与自治区同类职业院校相比,学院在获奖质量及数量上名列前茅。2022年起经国家教育部准许列入全国跨省单招院校。
二、招生专业与计划
共设置招生专业2个,招生计划150名。以下为分专业招生计划表:
序号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费 |
计划数 |
1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三年 |
免学费 |
50 |
2 |
汽车维修 |
三年 |
免学费 |
100 |
三、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初中毕业且具有初中毕业证的毕业生均可报名。
(二)报名方式
考生于2023年6月1日—8月20日登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网(http://zj.btc.edu.cn/),点击“招生报名”窗口,选择“技工报名”,填写报名信息及专业志愿。
请注意:身份证扫描件、初中毕业证扫描件及户口本(首页+本人页)扫描件均需上传200KB以内的清晰图片。
四、录取
1.录取
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2.录取通知书
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将由我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收费标准和奖、助政策
1.收费标准
学 费:免学费
住宿费:800-1000/年/生(4-6人间)
教材费:300元/学期(多退少补)
行李费:350元(被褥、枕巾、枕芯、床单两套、被套两套)。
校服费:340元(校服一套、正装一套)
2.奖、助学金政策
(1)凡来我校就读的技工层次学生,不分户籍和专业全部免除学费。
(2)南疆四地州学生享受“三免一补”政策,即“免学费、免住宿费、免教材费、国家助学金”。
(3)自治区边境县、兵团边境团场和贫困团场学生享受免住宿费、免教材费。
(4)家庭困难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分三个等级,一等3000元/年,二等2000元/年,三等1000元/年。
(5)成绩优异且表现突出的学生可享受“技能雏鹰”奖学金3000元/年。
(6)家庭困难且表现良好的学生可享受“技能雏鹰”助学金3000元/年。
(7)品学兼优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6000元/年。
六、新生入学与复查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根据相关规定区别考生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校应当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应当请有关部门查究。
七、升学与就业
1.升学
学生毕业后可参加“直升专”或“三校高职”考试进入我院大专学习,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大专毕业证书及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2.就业
学生毕业后学校负责推荐工作,学生也可自主择业,双向选择。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96-2950666、0996-2953666、
17399115666、19190310666
招生咨询QQ群:753246916
邮编:841007
学校官方网站:https://www.btc.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zj.bt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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