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跨省单招院校
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兵团十四五重点升本院校
国家级综合职业培训基地
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基地
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一、学院简介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始建于1980年,是一所集高职教育、职业培训为一体的多层次、多学科、多形式办学的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占地1134亩,总建筑面积30.2万平方米,现有在册学生13000人,教职工464人,其中副教授以上职称58人,讲师82人。学院有国家级大师工作室6个,兵团级大师工作室3个,享受国务院高技能人才特殊津贴3人,兵团突出贡献专家1人,2人分别获“中国技工院校优秀教师”“中国首届职业院校教学名师”称号,1人被评为“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个人”,1人获“全国青年技术岗位标兵”称号,1人获“西部技能之星”称号,4人入选首批“新疆工匠”项目,2人被评为“兵团高技能优秀人才”。
学院被批准为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基地,连续承办9届兵团职业技能大赛。2021年,学院入选首批全国急救教育试点学校。学院参加各级各类职业技能大赛,共获奖639个奖项,其中国家级技能竞赛297个奖项,与自治区同类职业院校相比,学院在获奖质量及数量上名列前茅。2022年起经国家教育部准许列入全国跨省单招院校。
二、招生专业与计划
共设置招生专业6个,招生计划50名。以下为分专业招生计划表:
序号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1 |
智慧水利技术 |
8 |
2 |
石油化工技术 |
10 |
3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8 |
4 |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
8 |
5 |
电子商务 |
8 |
6 |
学前教育 |
8 |
合计 |
50 |
三、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已通过 2023年宁夏普通高考报名的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均可报考我校2023年宁夏高职单招。
(二)考试报名
1.报名方式:考生于2023年4月1日9时至4月11日18时登录“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网”(http://zj.btc.edu.cn/)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可选择填报一所院校的五个专业,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补报和更改。
2.准考证打印
(1)网址:http://zj.btc.edu.cn/
(2)打印时间:4月15日9时—4月17日18时
四、考试安排
1.考试方式
采用"文化素质+职业适应性测试" 的考核方式。文化素质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满分值1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考核学生的语言表达、创新思维、反应能力、知识面等基本素质,满分值100分。文化素质及职业适应性测试考试形式均为网络测试。
2.考试时间:2023年4月18日(具体时间点以准考证排考为准)
五、录取
1.录取原则
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指导、监督下,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2.录取程序
(1)根据“文化素质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总分”,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列,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总分相同情况下,按职业适应性测试、语文、数学、政治顺序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如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由学院按照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按相关规定作退档处理。
(2)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我院网站公示,公示期间,拟录取考生在公示期间可以申请放弃录取,申请放弃录取的考生须在我院规定时间内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与放弃录取申请书,具体要求见我院招生就业网(http://zj.btc.edu.cn/ )。经公示无异议且办理了录取确认手续的考生,由我院报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审批并办理录取手续。凡被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高考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高考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3)各专业招生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4)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认真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
件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六、收费标准和奖、贷、助政策
1.收费标准
学费:3300/年/生,住宿费800-1000/年/生(4-6人间)。
2.考生被我校录取并报到后,经本人主动申请签订兵团就业协议,签订后可享以下政策:
(1)全额免除学费;
(2)全额免除住宿费;
(3)生活补助三年合计6000元;
(4)教材费和交通补助三年合计3500元。
3.根据国家、地方的相关政策,并结合学校实际,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贷、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4.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学校开辟了“绿色通道”,学生可根据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申请“国家助学金”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
七、学历证书的颁发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及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八、招生咨询
咨询电话:0996-2950666、0996-2953666、
17399115666、17767663888
宁夏考生招生政策咨询QQ群:523453444
邮编:841007
学院官方网站:https://www.btc.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zj.btc.edu.cn/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铁门关市敬业大街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