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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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青海省高职单考单招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23-03-12    作者:     来源:     点击:

全国跨省单招院校

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兵团十四五重点升本院校

国家级综合职业培训基地

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基地

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一、学院简介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始建于1980年,是一所集高职教育、职业培训为一体的多层次、多学科、多形式办学的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占地1134亩,总建筑面积30.2万平方米,学院现有在册学生13000人,教职工464人,其中副教授以上职称58人,讲师82人。学院有国家级大师工作室6个,兵团级大师工作室3个,享受国务院高技能人才特殊津贴3人,兵团突出贡献专家1人,2人分别获“中国技工院校优秀教师”“中国首届职业院校教学名师”称号,1人被评为“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个人”,1人获“全国青年技术岗位标兵”称号,1人获“西部技能之星”称号,4人入选首批“新疆工匠”项目,2人被评为“兵团高技能优秀人才”。

2006年以来,学院参加各类职业技能大赛共获得各类奖项639个,其中国家级297个。连续多年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新疆区预选赛中获得团体第一名,其中共获得63个一等奖、45个二等奖、72个三等奖,学院还多次承办了兵团职业技能竞赛。学院参加历届世界技能大赛全国选拔赛共6次入围全国集训,2018年被批准为第45届世界技能大赛空调制冷项目国家集训基地。2022年起经国家教育部准许列入全国跨省单招院校。

二、招生专业与计划

共设置招生专业6个,招生计划50名。以下为分专业招生计划表:

序号

专业名称

计划数

1

化工安全技术

8

2

工程造价

10

3

物联网应用技术

8

4

康复治疗技术

8

5

大数据与会计

10

6

旅游管理

6

合计

50

三、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已通过 2023年青海省普通高考报名的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均可报考我校2023年青海省高职单考单招。

(二)考试报名

1.报名方式:考生于2023年3月21日9:00—3月26日18:00登录“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网”(http://zj.btc.edu.cn/)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高校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补报和更改。

2.准考证网上打印时间:

(1)网址:http://zj.btc.edu.cn/

(2)打印准考证时间:3月30日9时—3月31日18时

四、考试

(一)考试内容

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方式进行。

文化素质成绩使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取语文、数学、政治3门科目成绩的平均分,满分值100分,不另行组考;职业技能测试考核满分值100分,主要考察学生的言语表达能力、思辨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专业能力等方面,考试形式为网络测试。

(二)考试时间

2023年4月1日(具体时间点以准考证排考为准)

五、录取

1.录取原则

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在青海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指导、监督下,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2.录取程序

(1)根据“文化素质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总分”,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列,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总分相同情况下,按职业技能测试、语文、数学、政治顺序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如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由学院按照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按相关规定作退档处理。

(2)职业技能测试缺考者,不予录取。

(3)拟录取考生名单将于考试结束后在我校招生就业网上

进行公示,拟录取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可以申请放弃录取,申请放弃录取的考生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提供放弃录取申请书,具体要求见我校招生就业网。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我校于公示期满后报青海省招生考试院审批并办理录取手续。

(4)各专业招生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5)经学校公示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3年的全国普通高考的考试。

六、收费标准和奖、贷、助政策

1.收费标准:学费:3300/年/生,住宿费800-1000/年/生(4-6人间)。

2.考生被我校录取并报到后,经本人主动申请签订兵团就业协议,签订后可享以下政策:

(1)全额免除学费;

(2)全额免除住宿费;

(3)生活补助三年合计6000元;

(4)教材费和交通补助三年合计3500元。

3.根据国家、地方的相关政策,并结合学院实际,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贷、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4.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学院开辟了“绿色通道”,学生可根据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申请“国家助学金”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

七、学历证书的颁发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及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八、招生咨询

咨询电话:0996-2950666、0996-2953666、

17399115666、17767663888 

青海省考生招生政策咨询QQ群:746628140

邮编:841007      

学院官方网站:https://www.btc.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zj.btc.edu.cn/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铁门关市敬业大街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