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

当前位置: 回到首页 >> 招生信息 >> 招生简章 >> 正文

2023年山东省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23-02-09    作者:     来源: 招生就业处    点击:

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基地

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国家级综合职业培训基地

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全国跨省单招院校

一、学院简介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始建于1980年,是一所集中高职教育、职业培训为一体的多层次、多学科、多形式办学的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占地1134亩,总建筑面积30.2万平方米,学院现有在册学生13000人,教职工464人,其中副教授以上职称58人,讲师82人。学院有国家级大师工作室6个,兵团级大师工作室3个,享受国务院高技能人才特殊津贴3人,兵团突出贡献专家1人,2人分别获“中国技工院校优秀教师”“中国首届职业院校教学名师”称号,1人被评为“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个人”,1人获“全国青年技术岗位标兵”称号,1人获“西部技能之星”称号,4人入选首批“新疆工匠”项目,2人被评为“兵团高技能优秀人才”。

2006年以来,学院参加各类职业技能大赛共获得各类奖项639个,其中国家级技能竞赛297个。连续多年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新疆区预选赛中获得团体第一名,其中共获得63个一等奖、45个二等奖、72个三等奖,学院还多次承办了兵团职业技能竞赛。学院参加历届世界技能大赛全国选拔赛4个专业共6次入围全国集训,2018年被批准为第45届世界技能大赛空调制冷项目国家集训基地。2022年起经国家教育部准许列入全国跨省单招院校。

二、招生专业与计划

共设置招生专业18个,招生计划350名。以下为分专业招生计划表:

序号

专业名称

计划数

1

现代农业技术

10

2

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

12

3

建筑工程技术

30

4

工程造价

25

5

建设工程管理

25

6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10

7

机电一体化技术

30

8

智能控制技术

15

9

电气自动化技术

28

10

新能源汽车技术

15

11

石油化工技术

25

12

计算机网络技术

20

13

数字媒体技术

20

14

大数据技术

15

15

康复治疗技术

12

16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18

17

大数据与会计

20

18

烹饪工艺与营养

20

合计

350

三、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综合评价招生:面向山东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

(二)考试报名

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后,方可参加综合评价招生。

1.报考方式:考生于2023年2月10日9时至2月20日9时登录“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网”(http://zj.btc.edu.cn/)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高校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补报和更改。

2.准考证网上打印时间:

1)网址:http://zj.btc.edu.cn/

2)打印准考证时间:3月1日9时—3月3日18时

四、考试方式

采取“综合素质评价+线上面试”的方式进行。

1.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凡报考本院考生我院将依据山东省考试院提供的报考本院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含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对考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

2.线上面试。我院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工作要求确定本校线上面试的内容、标准、形式与办法,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与职业潜质。线上面试时间为2023年3月4日—3月5日,具体考试方式和时间在我院招生就业网(http://zj.btc.edu.cn/)另行通知。

五、录取

1.录取原则

我院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者优先录取线上面试分高者)。参加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由招生院校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由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与线上面试成绩构成。

2.公示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我院网站公示,公示期间,拟录取考生在公示期间可以申请放弃录取,申请放弃录取的考生须在我院规定时间内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与放弃录取申请书,具体要求见我院招生就业网(http://zj.btc.edu.cn/)。拟录取名单在我院网站进行公示后,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查并办理录取手续。凡被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的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包括体育专业测试)及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高考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六、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1.收费标准:学费:3300/年/生,住宿费800-1000/年/生(4-6人间)。

2.考生被我院录取并报到后,经本人主动申请签订兵团就业协议,签订后可享以下政策:

1)生活补助三年合计6000元;

2)学费补助3300元/年,三年合计9900元;

3)免住宿费800-1000元/年(4-6人间),三年合计2400元;

4)教材费和交通补助三年合计3500元。

3.根据国家、地方的相关政策,并结合学院实际,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贷、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4.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学院开辟了“绿色通道”,学生可根据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申请“国家助学金”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

七、新生入学与复查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根据相关规定区别考生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校应当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应当请有关部门查究。

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以向学校申请入学,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校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同时,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还可依照有关规定申请办理生源地贷款,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八、毕业生学历及就业

考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及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学院负责推荐工作,考生也可自主择业,双向选择。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996-2950666、0996-2953666、

17399115666、17767663888  

山东省考生招生政策咨询QQ群:698732101

邮编:841007      

学院官方网站:https://www.btc.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s://zj.btc.edu.cn/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铁门关市敬业大街2号